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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希望工程助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1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各团市(县)、区委,市各有关直属团组织: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为目标,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实施开展好共青团“青春扶贫行动”,切实有效地帮助我市经济困难家庭青少年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无锡团市委、无锡市希望工程办公室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我市困难家庭青少年学生群体中开展“希望之星”、“优秀受助生”、“希望工程慈善助学”等结对助学项目。为进一步做好受助学生的推荐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逾期视作放弃。

  二、申报项目及条件

  1.“希望之星”申报条件  。

  (1)具有本市户籍和长期定居无锡的在校就读的中小学生(不包含初三、高中、中专学生,此类学生可申报“希望工程慈善助学”项目),成绩优秀,同时连续两个学年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申报时未受到其他助学项目资助。

  (2)贫困家庭子女(我市经济薄弱村的贫困家庭优先考虑)。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2倍以下的特困证明材料。

  (3)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者即可报名。

  (4)上年度已申报的“希望之星”贫困学生,如符合条件,需重新进行申报。

  2.“优秀受助生”申报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和长期定居无锡的在校就读的中小学生(不包含初三、高中、中专学生,此类学生可申报“希望工程慈善助学”项目),成绩优秀,近一年内曾获一次以上校级荣誉称号,申报时未受到其他助学项目资助。

  (2)贫困家庭子女(我市经济薄弱村的贫困家庭优先考虑)。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2倍以下的特困证明材料。

  (3)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者即可报名。

  (4)上年度已申报“优秀受助生”的贫困学生,如符合条件,需重新进行申报。

  3.“希望工程慈善助学”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和长期定居无锡的在校就读的(准)高中阶段学生(含初三和中专阶段学生,但不包含高三学生,高三阶段学生可另行申报“圆梦行动”项目),成绩优秀,近一年内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申报时未受到其他助学项目资助。

  (2)贫困家庭子女(我市经济薄弱村的贫困家庭优先考虑)。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2倍以下的特困证明材料。

  (3)同意与资助者见面。

  (4)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者即可报名(已通过慈善会申报该助学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无锡市第一中学与慈善会有单独助学项目合作,故无锡第一中学学生不参与此项目申报;上年度已申报该助学项目的,大部分资助者将连续资助,故不用再重新申报)。

  三、申报办法

  1.推荐申报按学生属地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所属单位两种方式进行。按学生属地方式推报,由各区团委负责;按学生家长(监护人)所属单位推报,由各有关直属单位团组织负责。同时,团市委、市希望办还将通过12355无锡青少年服务台网站(www.wx12355.gov.cn)发布信息,接受社会报名(联系电话:82720159、12355)。

  2.各单位推荐申报名额见附件,并按统一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①《2018年无锡市希望工程“希望之星”申报表》,《2018年无锡市希望工程“优秀受助生”申报表》,《2018年“希望工程慈善助学”申报表》;②申报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③“希望之星”、“优秀受助生”申报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④荣誉证书复印件;⑤家庭贫困证明或低保证、残疾人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助人数及资助标准

  1.团市委、市希望办将从组织推荐和社会报名学生中择优评定“希望之星”50名左右,“优秀受助生”100名左右,“希望工程慈善助学”受助学生40名左右,并为其积极联系社会热心人士(单位)进行结对助学。

  2.“希望之星”结对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优秀受助生”结对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希望工程慈善助学”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3000元。

  五、相关要求

  1.各区团委、市有关直属单位团组织要主动与民政及其他扶贫部门沟通,认真核实申请学生及其家庭情况,严格按申报条件审核把关,确保将最需要帮助的学生推荐至市希望工程办公室,若发现虚假提供贫困证明材料等情况,第二年将减少相应的资助名额。团市委、市希望办也将建立待助学生援助档案,并对“希望之星”、“优秀受助生”及“希望工程慈善助学”的受助学生进行跟踪管理。

  2.根据上级要求,“希望之星”和“优秀受助生”助学金将直接打至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各区团委、市有关直属单位团组织在填写附件2、附件3申报表时,请准确填写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号与开户行(精确到支行),确保结对助学款项按时到账。

  3.各区团委、市有关直属单位团组织接到本通知后,务必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推荐及申报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申报表的纸质材料以及附件5申报名单汇总表(WORD电子版格式)上报至无锡市希望工程办公室,确保结对助学活动能及时开展实施。

  附件:1.2018年度希望工程助学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18年无锡市希望工程“希望之星”申报表》

  3.《2018年无锡市希望工程“优秀受助生”申报表》

  4.《2018年“希望工程慈善助学金”申报表》

   5.《2018年希望工程助学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无锡市委员会            无锡市希望工程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团锡联发〔2018〕1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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