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团青工作 >> 学少工作 >> 学校共青团(学联)

关于开展无锡市“星级团(队)室”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2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各市(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有关直属团组织:

  团(队)室是共青团员及少先队员学习、交流、活动和展示的场所,是向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进行教育的重要阵地。为认真贯彻全国、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中小学团队建设“三纳入”工作要求,加强团队基础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无锡市“星级团(队)室”评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评选等级

  分“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档,原则上小学为“星级队室”,初中为“星级团队室”,高中和中职学校为“星级团室”,由市有关部门联合评定并命名。

  三、评定程序

  1.前期准备阶段:10月上旬前,各地各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积极发动学校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各类资料的搜集、整理,团(队)室的布置、装饰,各类设备的添置、完善等。

  

2.自评申报阶段:10月下旬前,各校对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2013年6月20日通过)、《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2005年6月3日通过)、《少先队辅导员应知应会》(2016年版)中有关队室建设要求及《2016年无锡市“星级团(队)室”评估标准》(附件1),结合各自团(队)室建设情况进行自评,自评分满80、85、90分分别对应“三星”、“四星”、“五星”级团(队)室基本要求。已命名的市“五星级队室”对照申报条件自查是否满90分达标,说明达标或不达

  

标原因。

  11月中旬前,原则上由各市(县)区、市教育团工委组织初评,对新申报的单位按照相应标准命名为所在地区或所属单位的“星级团(队)室”,其他有关直属团组织可直接推荐申报。各学校填写《2016年无锡市“星级团(队)室”评估申报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盖章,已命名且自评达标的市“五星级队室”精选近三年来队室建设发展现状及开展工作活动照片5-8张并附文字说明(电子稿),由各地各单位统一汇总上报团市委学少部。截止日期:11月18日。联系人:孙庭标(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等)、陈佳婷(高中、中职学校),电话:82720353。

  3.互评互查阶段:12月,市有关部门将组织各地各单位对申报“星级团(队)室”的学校进行互查互评,采用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对已命名且自评合格的市“五星级队室”根据总结材料进行复审抽查。

  4.审查评定阶段:12月底,在各地各单位互查互评基础上进行验收终评,最终确定市级“星级团(队)室”名单,并对抽查不合格的已命名市“五星级队室”降低星级或予以取消。

  四、工作要求

  开展无锡市“星级团(队)室”评定活动,是落实省、市“三纳入”工作要求的有力举措,是共青团和少先队文化建设有形化的重要内容。希望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地本单位的星级团(队)室评定工作,进一步加快团(队)室现代化建设步伐,发挥好团(队)室的育人功能。市级层面将把各地各单位星级团(队)室建设情况作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先进评比的重要依据,并继续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星级团(队)室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附件:1.2016年无锡市“星级团(队)室”评估标准

  2.2016年无锡市“星级团(队)室”评估申报表

  

  共青团无锡市委员会     无锡市教育局    少先队无锡市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9日

团锡联发〔2016〕35号星级团队室评定通知.doc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