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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省级青年文明号2015年度复核认定、2016年度申报评定和2017年度申报备案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7-10-1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各市(县)、区团委,市直属单位团组织:

  现将团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省级青年文明号2015年度复核认定、2016年度申报评定和2017年度申报备案的通知》(团苏委电〔2017〕75号)予以转发,请各市(县)、区团委,各直属单位团组织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复核、评定及申报备案工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做好2015年度及以前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认定工作

  除联合创建的行业系统外,所有2015年及以前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必须参加本次复核认定(具体名单随通知一同发送):填写《2015年度江苏省青年文明号复核登记表》(附件1),附2000字左右的创建工作总结材料,并将复核认定合格和建议取消的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分别汇总后填写附件2、附件3,于11月20日(周一)前报团市委基层工作部,各项材料均为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团省委通知要求,对所有2015年度及以前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考察,采用末位淘汰的方式,淘汰总数10%的省级青年文明号。

  二、做好2016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的评定工作

  2016年度申报省级青年文明号,并参加过培训、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评定工作(具体名单随通知一同发送):1、于2017年11月底前,在本单位醒目的地方或网站等,进行不少于7天的申报公示,请将公示内容拍照或截图一并报送;2、填写《2016年度江苏省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附件5)、《2016年度江苏省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附件6),附2000字左右的创建工作总结材料,于11月20日(周一)前报团市委基层工作部,各项材料均为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做好2017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的申报备案

  按照“控制数量、提升质量”的要求,各单位要指导有争创意愿、并已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做好申报备案工作:填写《2017年度江苏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附件9),附详细争创规划(含争创措施和争创目标等),于10月23日(周一)前报团市委基层工作部,各项材料均为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团省委将于11月份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负责人培训班。

  联系人:李鸿飞,电话:82720340,邮箱:wxtswjcb@126.com,邮寄地址:无锡市梁溪区青年路9号青少年活动中心12楼1207室,邮政编码:214023。

  关于申报江苏省青年文明号通知2017.pdf

  共青团无锡市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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