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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集体中开展“发挥示范引领 力促生产安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12-1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各市(县)、区团委,市直属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有效发挥全市各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集体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引导全市青年职工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集体中开展“发挥示范引领 力促生产安全”主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

  二、活动主题

  发挥示范引领 力促生产安全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条例的宣传普及活动。以全面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尊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条例的宣传普及活动,集中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条例学习,广泛利用宣传资料、安全板报、警示教育和团属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和平台,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青年职工的安全法治意识。

  2.推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活动期间,每家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集体要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主题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在活动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及时发现和培养安全生产青年典型,调动广大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青年职工发挥首创精神,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和安全生产创新创效活动,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在“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所在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啄木鸟”行动,鼓励青年职工进行安全隐患“随手拍”,全面分析、立即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苏青C空间、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团属活动阵地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安全制度,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青少年人身和活动安全。

  4.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学习培训活动,集中学习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的安全生产要求和标准。可以是行业性普遍适用的安全培训,也可以是紧密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的专项学习。在培训中,要突出安全警示教育,分析安全事故案例,观看安全教育光盘、图文作品,切实增强青年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指导、支持、督促各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集体开展富有特色和针对性的工作。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挖掘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好的青年集体及青年典型,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互补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扩大本次活动的影响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2018年2月26日前报至团市委青年发展部筹备组,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82720340。

  共青团无锡市委员会

                                    2017年12月12日

团锡委发〔2017〕6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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