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无锡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7-1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江阴、宜兴团市委,各区、局(公司)团委、市直属单位团组织,各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广大青年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动员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积极投身企业安全生产实践,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团市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创建2017年度无锡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争当青年卫士,确保安全生产”为主题,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培训、技能比武和治理事故隐患等为主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减少和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二、创建对象
全市企业一线生产车间、班组、岗、机、台等基层安全生产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1.集体人数在3人以上,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职工人数的60%以上,创建单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力的创建措施、有形的创建载体,创造了便于借鉴推广的典型经验;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生产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应急处置能力。两年内,在出色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团的组织健全,团的工作活跃,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团的工作。
四、创建环节
1.基层申报(2017年6月)。各基层团组织和安监部门根据《无锡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见附件1),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动员地区(条线)内符合标准的集体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各市(县、区)及各直属单位须组织各创建集体认真填写《2017年度无锡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申报表》(见附件3),材料一律要求A4纸打印,一式二份,于 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团市委基层工作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创建培训(2017年7月)。团市委、市安监局联合举办无锡市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集体负责人培训班,就创建业务知识等进行培训。
3.集体创建(2017年7月-2018年4月)。各创建集体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行开展富有本行业、本企业特色的创建活动。
4.考核评定(2018年5月)。团市委、市安监局将以“集中汇报+抽查现场”的形式,共同实施考评,择优评定市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5.命名宣传(2018年6月)。团市委、市安监局将联合发文命名市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同时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要充分认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青安岗”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各级党政支持,在管理政策、人力保障、资金投入和环境改造等方面创造良好条件,确保“青安岗”的创建活动稳步推进。
2.严格把关,塑造品牌。要结合自身实际,在符合要求的岗位和班组中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创建”的方式,对照标准,制定方案,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避免越级创建,确保“青安岗”的先进性、典型性。
3.注重实效,加强指导。要对创建岗位进行跟踪指导,逐步完善创建制度,落实创建措施,规范创建管理办法,务求创建活动实效;深入了解创建情况以及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指导解决,确保“青安岗”活动的规范性。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标准化操作示范图板、安全标识牌等有形化载体的建设,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认真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有利于创建活动持续开展的良好氛围。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82720340,电子邮箱:wxtswjcb@126.com。
附件:1.无锡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
2. 名额分配表
3. 2017年无锡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申报表
共青团无锡市委员会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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