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无锡市中学共青团、少先队改革专项督导的通知
时间:2018-04-2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市(县)区团委、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少工委,有关直属团组织: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全面了解全市中学共青团、少先队改革推进情况,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共青团、少先队改革纵深推进,团市委、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少工委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学共青团、少先队改革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8年6月 市专项督导专家组对各市(县)区改革任务
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2018年12月 区专项督导专家组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含中
职学校)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照本轮督导,建立全市中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常态督导机制,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形成制度。
二、督导对象
各市(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全市中学中职学校团委、中小学少先队组织
三、督导内容
详见《无锡市中学共青团、少先队改革任务清单》(见附件。本附件根据《江苏省中学共青团改革任务分解》《江苏省少先队改革任务分解》,结合无锡实际制定。)
四、督导安排
1.各地自查。各地各单位对照《无锡市中学共青团、少先队改革任务分解》要求,撰写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改革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整改措施及时间步骤等内容。各市(县)区于2018年5月底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稿发送至团市委学少部邮箱:wxtswxsb@126.com。各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按照各市(县)区团委、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少工委通知要求,于本地专项督导前报送自查报告。
2.现场核查。团市委、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少工委联合成立督导组,由团市委学少部具体联络,采用听取自查汇报、查阅台账、现场查看、座谈、问卷及抽查学校等形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把握专项督导工作的主要内容,落实中学共青团、少先队改革攻坚各项重点要求。坚持严督实导,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建立本地本单位督导工作机制,确保专项督导的各项要求传递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基层落实到位。
附件:无锡市中学共青团、少先队改革任务清单
共青团无锡市委员会 无锡市教育局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少先队无锡市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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